入市协议
  

焦煤在线入市协议

 

    

甲方:注册客户

乙方:焦煤在线(又称山西焦煤集团煤焦化电子商务平台)

 

  甲方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成立的企业法人。在遵循平等、自愿、互惠原则的基础上,现就甲方参与焦煤在线的交易行为,与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承诺完全同意本注册协议全部内容,并自愿注册成为焦煤在线会员。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已仔细研读《焦煤在线交易规则》、《焦煤在线风险提示书》、《焦煤在线交易商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以下统称业务规则)和业务公告,乙方已就有关问题作了全面细致的解释和公告,甲方已知悉公告内容及参与焦煤在线大宗商品交易应承担的责任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并承诺严格按照业务规则从事交易活动。

第二条 甲方承认乙方享有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权利,并承诺自愿承担对乙方行使前述权利所应负担之义务。为确保交易履约和控制市场风险,乙方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相关的业务规则,并以网站公告的方式进行变更公告,无需另行单独通知甲方。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网站公布后,立即或在公告明确的特定时间自动生效。若甲方在前述变更公告后继续使用焦煤在线服务的,即表示甲方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经修订的本规则。若甲方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焦煤在线服务。

  第三条 甲方应及时提供真实详尽的本企业信息及其变更情况,并对未及时、准确提供本企业信息及其变更情况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影响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其用户名和密码等账户信息,并及时修改其初始密码。以甲方账户发出的交易指令及其他指令视为甲方行为,由甲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乙方应通过焦煤在线(www.sxccol.com)及时发布线上服务相关的资讯信息,但该信息仅作参考之用,不构成对甲方任何形式的指引或误导,甲方应对信息进行独立分析、判断,自行承担据此进行交易产生的风险。

  第六条 乙方对甲方的企业信息、委托事项和交易记录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必须披露之外,非经法定机关或甲方的特别指示等法定透露情形的,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乙方有权随时监控甲方账户的访问情况,一旦发现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即有权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取消对其服务资格,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

2、危害服务平台正常运行、侵犯服务平台权益的。

3、提供虚假资料或虚假信息,散布违法信息的。

4、利用交易信息从事扰乱服务平台交易秩序或恶意损害其他客户利益的。

5、违反本注册协议规定,应当取消资格的。

第八条 利用互联网进行大宗商品交易时将存在(但不限于)《焦煤在线风险提示书》中所提到的风险,甲方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损失:

  第九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不因本协议的签订而构成任何代理、合伙、合营、担保、雇佣关系。

  第十条 因甲方违法、违规、违约行为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本协议仅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本协议仅通过电子文本签署,自甲方进入服务平台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时生效。本协议有效期至甲方客户资格被注销为止。